发布时间:2024-08-22 17:33:02 来源:网络
70岁的陈先生在商场广场上散步时,某商铺的户外遮阳伞突然倒塌,砸中陈先生头部致其摔倒在地。陈先生为此做了开颅手术,卧床长达数月,并被鉴定为构成多处伤残。他因此将商场和商铺经营者诉至法院。
7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事发当日,陈先生像往常一样在某商场的室外广场上悠闲散步,却不料某商铺门口的一把户外遮阳伞突然倒塌,猛然间砸中了陈先生的头部,使他瞬间摔倒在地。
意外发生后,陈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开颅手术,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他的身体却因此遭受重创。长达半年的康复治疗后,他的身体仍然遗留部分功能限制,并被鉴定为构成多处伤残。
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未来的生活挑战,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场与商铺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陈先生带来了三份证据:一张上海市公安局的案(事)件接报回执,一沓厚厚的费用票据,还有事发现场他在遮阳伞旁倒地的照片。
然而,面对这些证据,商场与商铺却双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商场以事发区域由商铺独立经营,并非商场公共区域为由,企图置身事外;而商铺则主张陈老先生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遮阳伞倒下及陈老先生摔倒,无法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甚至称接报回执的报警人为匿名,无法核实报警内容真实性。
因陈先生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受伤经过,不充足的证据让他的维权之路一度胶着。本案主审法官汪彩英表示,本案涉及的赔偿数额庞大,仅凭高度盖然性定案,被告也难以服判。
为此,主审法官汪彩英启动了全面调查。她首先着手追踪那串已停机的报警电话号码,通过协查方式确定该手机号的原机主身份,再尝试联系其新的手机号,但电话却无人接听。
汪彩英又与公安部门联系当天出勤干警的情况,希望能直接找到参与事件处理的出警干警了解一些关键信息,却被告知这位干警已踏上援疆之路。
汪彩英于是再次前往事发区域勘察实际情况,查看现场监控,但距离事发时已一年有余,影像记录已被覆盖。
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正当法官一筹莫展时,公安局的一位警官联系法官并带来消息:当天出警的警官虽人在边疆,但在听说本案后,找到了他当时的工作记录,其中恰有一位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
通过这位警官提供的联系方式,法官顺利联系到了证人梅先生。得知梅先生已年届八旬,出庭作证不便,法官决定主动上门。
在梅先生的家中,他向法官讲述道:“当时,我正坐在遮阳伞旁休息,一阵大风刮过来,把商铺门口的遮阳伞刮倒,正好砸中了路过的一位老先生,我看到伤者头凹进去一块……”关键证词的出现让本案有了突破性进展。
为尽快解决本案纠纷,上海闵行法院法官在获得了证人证言后的一周内即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庭审质证。面对确凿证言,被告代理人终于不再否认事故责任。
最终,上海闵行法院综合考虑了本案的具体细节并结合证人证言作出了判决,判令商铺赔偿陈老先生的一切合理损失,共计80余万元。
(文中所涉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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